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周三(28)公告表示,正合理怀疑币安最近推出的股权通证产品有违反该国证券法的嫌疑。BaFin目前并没有表明将采取哪些行动,仅在公告中罗列了若违反规定可能面临的惩处。
12 日,币安宣布跟上FTX的脚步,首度上架了代币化特斯拉股票的第一款股权通证,以币安稳定币BUSD组成TSLA/BUSD交易对。和FTX相同,币安的股权通证也是以获德国监管许可的资产管理机构CM-Equity AG握有的实体股票作为支持。
然而,不同于FTX自去年10月推出股权通证至今都一片祥和,币安的股权通证在推出后短短不到半个月就遭到欧洲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盯上。《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上周就报导,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已介入调查该产品的运作模式及适用法规。
继英国之后,德国监管也盯上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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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德国金融监管机构BaFin虽基于保密原则谢绝回应《金融时报》上周的报导,昨日却也公告宣布正合理怀疑币安有违反证券法的嫌疑。也就是说,币安的股权通证似乎引起了欧洲监管体系的高度关注。
BaFin表示,他们认为币安正在以所谓的股票代币形式提供证券产品。公告中写道,币安的产品了包括TSLA/BUSD、COIN/BUSD和MSTR/BUSD,分别对应特斯拉、Coinbase 和MicroStrategy等公司的股票,但是其网站上却并未依证券法规定张贴相关的招股说明书。
BaFin说明:“除非有例外情况,否则在没有招股说明书的前提下公开发行证券,将构成违反依欧盟招股说明书条例第3条第1款(§3, paras 1)规定的义务。和欧盟招股说明书条例第3条第1款相违背,币安(Binance Deutschland GmbH&Co KG)并没有发布招股说明书,也没有迹象显示此案例对招股说明书要求有例外情况。”
BaFin在公告中没有提及与币安合作发行股权通证的CM-Equity AG。此外,BaFin也并未说明后续将采取哪些行动,仅是在通知中陈述了违反招股说明书条例将可能面临的惩罚。
“违反招股说明书规定将依据证券公开法第24条第3款第1项(§24, paras 3, no. 1)构成行政惩处,并且最多可处以500万欧元的罚款,或依据证券公开法第24条第6款(§24, paras 6)处以上一财政年度3%的总营收。罚款最高可达因违反规定而获得之利润的两倍。”
至截稿前,币安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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