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和股票特别发行有什么区别?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股票发行分为不同类型,那么股票发行各种类型之间的区别有什么,接下来我们来详细分析。
一、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根据股票特别发行参与者的不同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1、直接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本身发行股票的责任和风险,而不是通过股票发行的中介直接向股票认购者出售股票。因此它也被称为自我发行或自销。
2、间接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介机构代其发行股票,然后中介机构向股票认购者出售股票的发行。因此,它也被称为委托银行或代理发行。间接发行根据中介机构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分为包销和代销。包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介机构(承销商)签订承销合同,所有发行的股票由中介机构承销,并承担发行风险,获得差额收入。代销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销合同。发行的风险和费用由股份公司承担承担,中介机构不承担任何风险,只需要代替公司发行股票并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报酬。目前,我国主要是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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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根据股票发行过程中的公开程度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1、公开发行是指公司根据规定,办理相关发行审核手续,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如果是以募集方式设立有限公司的,也属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
2、 非公开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不办理公开发行审核手续。股票不公开发行,只卖给公司内部少数特定对象。如果有限公司是发起设立的,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融资发行和增资发行
1、根据股票发行目的的不同,分为融资发行和经营过程中的增资。融资发行是指在设立时发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这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发行股票,所以也叫首次发行。首次发行的目的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社会资本作为共同运营资本,使其能够达到特定或预定的比例。首次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目前,我国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许多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如: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购买的股份数量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部门审批;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股说明书;在规定时间内发行并配售股份等要求。
2、增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经营期间需要增资又发行股票的行为,所以也叫再次发行。再次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有:增加公司资本,以解决资本短缺或扩大业务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社会信用,扩大公司规模等。
以上就是股票发行和股票特别发行的区别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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