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的几番杀手后,融资融券业务遭到“阉割”,场外配资,伞形信托被大规模清理。但是配资不会死!如果在场外募集资金并建立结算体系,再借道股票收益互换协议加杠杆,那么一条场外配资活动的链条则又可能重生。
“场外配资被查?找不到杠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为您提供支点。”
这是中信证券近期在一份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推广材料中提到的一句宣传语。从语境上来看,券商们希望股票收益互换取代配资成为新的杠杆工具。
很显然,两融、资管等杠杆业务的监管受限的背景下,新花样又来了。
据悉,中信建投证券等多家大型券商正在积极推广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该项业务被视为此前的场外配资活动的新替代品。
什么是“股票收益互换”?
简单来说,股票收益互换是一种互换协议。投资者向券商递交一部分保证金,并得到券商自营盘资金的股票受益权;在互换协议到期之后,投资者得到保证金以及自营盘资金的收益/损失,同时券商向投资者收取使用自营盘资金造成的利息。
由于投资者收到的股票收益既来自于自己的保证金,也来自于自营盘股票的受益权,故股票收益互换其实也是一种杠杆交易。
股票收益互换并非新鲜事物。2013年,股票收益互换曾作为金融创新产物进行过试点。至于为什么没有被大众所熟知,这是因为其作为一款配资工具的门槛既多又高。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准入门槛通常在一千万到三千万左右。例如中信建投证券提出的起始交易金额须不少于一千万元,杠杆比例最高为1:2。
其次,配资账户为配资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通过配资公司专用账户随意操作股票;而股票互换协议中投资者的保证金交由自营盘保管,投资者必须通过对券商自营盘下达指令,经由自营盘操作才能实现交易。
另外,由于涉及风控问题,券商自营盘不能买入ST股。
并非天生的杠杆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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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比起通过杠杆放大收益,过去的股票收益互换更像是一个券商为机构投资者开设的增值服务窗口。在机构投资者希望举牌或控股某家公司,却因流动性问题不足以负担投资金额时,或者因为某些特殊需求需要锁定股价,股票收益互换可以成为一个短期融资工具来使用。
比如, “宝能系”姚振华近月频繁通过前海人寿以及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倒手万科A股份,似有与万科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争强斗胜之嫌。然而万科A体量巨大,任“宝能系”如何财大气粗,总有流动资金不足之时。
据公告显示,7 月 21 日至7 月 24 日之间,钜盛华就曾通过银河证券自营部下达投资指令买入万科A股份,其借助的就是股票收益互换协议。
又比如,联创光电近日公布了一份员工持股计划,该公司员工通过认购方正中期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再由资管计划和方正证券签订股票收益互换协议完成整个员工持股过程。显然,员工持股计划并不涉及使用杠杆放大收益的目的,其涉及的互换协议多出于及时锁定股价的考虑。
但是,这并不代表股票收益互换不会变成杠杆新玩法。
场外配资分分钟就杀回来?
今非昔比,监管层的几番杀手后,融资融券业务遭到“阉割”,场外配资,伞形信托被大规模清理。券商则堂而皇之的宣传“股票收益互换”可以成为场外配资的替代品,不由得引人侧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一位资深市场人士:
“这类业务在配资、资管等杠杆不断降低的情况下,对机构客户比较有意义。”
不论推出股票收益互换的初衷是什么,作为仅存为数不多的杠杆产品,其势必会受到市场的追捧。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市场整体杠杆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允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通过场外业务适当扩大局部杠杆,有利于提高市场活力。
据一位券商内部人士透露,收益互换的杠杆比例要高于融资融券,可以达到3倍,对于优质客户来说,潜在的杠杆率最高甚至可以达到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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