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仓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持仓以后一种情况是亏损,一种情况是盈利。
如果是亏损的话,在能承受的范围内,或者止损范围内可以继续持仓,到了止损条件就要执行止损。
盈利之后的处理就有点难度,盈利以后平吧又怕它再拉,不平吧又怕它回撤,或者已经回撤但是还有部分利润,不平害怕继续回撤到手的利润没了甚至亏损,平吧又怕再拉高。所以心情很是复杂,在此提供几种策略以供参考:
首先从建仓开始就要清楚当前价格所处的状态,如果分不清市场状态就不要去交易,这种情况的交易多数是赌是猜,所以没有必要去浪费时间精力资金来对情绪进行破坏,尽量做到进退有据。亏损的情况就不说了,就说怎么应付盈利的情况,盈利的情况通常有这么几种,震荡市盈利、反弹或回抽市盈利、顺势盈利、运气盈利、水平盈利、猜赌盈利等等。这里有个问题,怎么就知道是震荡市,还是反弹回调还是就是顺势,说不定反弹就是反转了,震荡就出来大方向了。实际上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现在是在盈利,要处理应对的是盈利,而不是在意它究竟是什么市,无论什么市无论是谁也无法做到大小通吃,从最低点做到最高点,这是不可能的。问题的重点是怎么能守住利润,最大程度的获得利润,降低利润回撤和资金回撤。
基建股票有哪些(被严重低估的三只新基建龙头)
首先获利从时间上分短期获利和长期获利,从幅度上分小幅获利和大幅获利。那么就把获利幅度和时间结合起来,无论是震荡市,还是反弹回调,还是顺势,都可以用时间和幅度来进行解决,先说短期获利:
短期获利分大幅获利和小幅获利,如果短期大幅获利的话,比如一两天,三四天,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主要是评估获利幅度,一个星期内,获利30%-50%以上就算短期大幅获利了,这时候就可以进行止盈平仓,两个星期内利润翻番就是大幅获利,也可以进行止盈平仓。为什么这么做呢,因为行情它不可能总是一个方向持续不断的发展,就算是一个大单边,它涨跌也不是一口气的涨到头跌到底。短期一个方向的大涨和大跌通常都会有所调整。所以我们以幅度换取了时间成本,不要再去奢求太多,很多时候一年下来真正能赚取像样的利润并不容易,所以有的时候要对市场知足。那么有的朋友要说了,我是做趋势的,我是做长期的,不是做短线的,我喜欢获利仓位长期持有,不喜欢短线,好吧,实际上如果利润能无止境的增长,或者只盈不亏,我想信大多数人都愿意长期持仓,问题是不是不想长期持仓,他不可能只走一个方向,不可能不调整,这就是很多做大趋势的或者做基本面的通常出现利润大幅回撤的原因之一,前期的利润,在调整回撤幅度很大,有的时候可能坐过山车,所以应该尽可能的保住短期的大幅利润,因为谁也不知道后市会怎么发展,一旦持仓等待付出了时间成本,情绪成本,利润成本,综合评估下来短期的大幅获利应该止盈平仓,就算有时候行情会惯性的延续一段,对于短期来说大都是强弩之末,不必去在意纠结这种情况,这是针对短期获大利的应对。
那如果是短期小利呢,短期小利通常都是脱离成本以后,有小幅利润,这种情况下,可以继续持仓,把止损挪到成本附近,不需要进行止盈平仓,只要不打止损就可以持仓,就算把止损打了,也不必可惜,至少没有亏钱,同时也说明行情与你的方向不一致,丢失只不过是一些时间成本而已,只要坚持系统操作,它必然会有给你挣钱的行情,同时又很好的控制了亏损。在短期小幅盈利的时候会演变成长期小幅盈利,和长期大幅盈利。长期小幅盈利就是有利润,有持仓,但是拿的时间挺长就是利润不见增长,也不见减少,处于一种不死不活状态,这种情况下说明市场双方力量达到一个平衡位置,并没有走出一个像样的行情,你平了吧说不定行情就展开了,你不平吧说不定就反向波动,太纠结了,要应对这种情况,首先你要确定你是做什么周期的,如果你只是做波段,当小幅利润持仓时间达到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行情依然没有展开,具体多少时间根据自身情况设定,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放弃持仓。短期小幅获利,也会演变成长期大幅获利,这种情况一般是行情震荡式前进,大方向是单边,小周期里回调或反弹,但是始终不碰止损,所以始终没有平仓,行情就始终保持一定的速率发展,不瘟不火,在不知不觉中持仓利润就出现了不小的增长,这种行情一般到中期或末期,会出现加速,就是一段趋势最强最猛的一个急跌或急拉升,这时候利润的增幅最大最快,所以一定要获利平仓,不要去管平了以后怎么样,有的时候它可能没有这种快速波动,走着走着就没劲了,要么行情缓慢逆转,要么行情快速逆转,只要有一次回调或反抽不见前面低点或高点就平仓,不要管平仓以后的走势,不要去后悔,挣钱就是收获,机会到处都是,坚持原则就一定能挣钱,以上所有获利幅度是针对持仓保证金来说,而不是对于总资金来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有侵权/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我们将立刻清除。
今天股市走势怎么样(近17个交易日12涨解析)
原创文章,作者:菜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20on.com/1682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