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 日,济南市民周先生在太平洋财险公司车险理赔过程中遭遇的蹊跷事,被大众网·海报新闻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友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5月6日、5月8日,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带着本案车险理赔的相关材料来到大众网,对车主周先生针对理赔中出现的疑点进行了解释。
月底再接短信:“总损失”涨至近1.4万
4月3日,周先生车辆出险的第二天,太平洋财险95500将一条显示对方车辆“总损失”为2000元的短信,发到周先生手机上。让他没想到的是,4月30日,又接到一条95500发来的一条短信,被告知:对方车辆“总损失”为13694.75元。
收到第二条短信后,周先生分别联系了定损查勘人员和太平洋全国客服热线95500,给出的解释很简单:第一次是用交强险理赔的,第二次是用商业险理赔的。
“为什么短信提及的被追尾车辆‘总损失’会出现两个金额,而且差距这么大?而且两次发送短信的间隔这么久?”据周先生告诉记者,他开了十几年车,有过几次理赔经历,但像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
周先生说,当时天气下雨,造成对方车辆追尾,但没大的损失,周先生用湿巾擦拭三者车后进行了拍照,三者车保险杠仅有轻微凹痕,没有其他损失。
“我是通过线上理赔的,没有查勘员到现场,后期也没有客服人员告知我赔付的详情,两条信息发的莫名其妙。”周先生说。
理赔材料又现疑点 车辆未定损 “总损失”短信就来了
对于周先生在上篇报道中提出的疑问,5月6日,太平洋财险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这次理赔维修的清单。
这份5月6日才出具的账单显示,被追尾车辆在4月7日到4S店进行的定损,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三者车主和济南中支理赔员的印证。
而周先生收到的太平洋车险核定“总损失”的第一条短信早在4月3日就收到了。“原以为被追尾车主在出险第二天,就去了4S店定损,车都没定损,理赔金额就能确定了?难道太平洋车险定损是用预判法?”周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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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太平洋财险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当时发短信,就是为了尽快结案。
“难道为了应付监管理赔速度的要求,就可以弄虚作假?”周先生对太平洋给自己造成的误导非常不满。
声称想快速结案 理赔周期却拖了近一个月
既然想快速理赔结案,为什么4月12日车辆修好被提走,十几天之后,才给客户发第二条短信?
联系三者车主得知,车辆送到4S店一周左右就提走了,对方提供的提车短信通知时间显示是4月12日,也与三者车主的说法相吻合。对于记者提出的口头上说快赔,结果快赔变慢赔的疑问,太平洋财险方面第一次的答复是,因为该公司查勘理赔人员拖拉所致,查勘定损后短信没有及时触发,公司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处理。
而第二次,太平洋财险的说法改为“因为我们公司和4S店对理赔金额有争议,所有才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客服信息误导客户 到底是谁的“锅”
至于“总损失”的表述,太平洋财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称,定损短信由太平洋财险总部信息系统发送,“总损失”的表述确实不妥当,误导了客户。
既然给客户造成了误解,为什么总部不及时整改?众所周知,一个公司的信息系统上线前,都需要经过多个部门进行严格的测试检查。很难想象一个业内排名前三的大型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短信居然出这样的低级错误,并且一直没有修正。对于此问题,太平洋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向总公司反馈。
两次“总损失” 总部和山东分公司却有两种不同解释
按照4月30日,太平洋财险总公司95500客服和济南中心支公司的解释,对方车辆用周先生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共赔付15694.75万;而这次太平洋山东分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的解释是,“总损失应以第二次短信为准,是13694.75万,而不是之前说的2000元的交强险和13694.75的商业险理赔”。
诚信为本,是保险行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法则。本次理赔案件中,太平洋财险说法前后不一,难以自圆其说,犹如上演了一场理赔“罗生门”。
咨询了众多业内人士,纷纷表示此案件疑点较多,但限于目前的条件,深究内里难上加难。记者将情况与周先生做了沟通,他表示:“如果你们不介入,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他们公司的认真解释。”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做法实在让我寒心,今年车险已经准备投保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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