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函告,获悉博升优势已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2日,博升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除上述质押和冻结外,博升优势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股东博升优势函告,目前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均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博升优势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博升优势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博升优势对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联金汇
股票代码:0025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1幢七层70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寰太大厦7层705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皮荃
住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华贸公寓5-2303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华贸公寓5-2303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人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博升优势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1幢七层705
委派代表:伍雯弘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672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14775467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脑动画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含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0年05月09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皮荃
皮荃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九) 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伍雯弘先生系博升优势的董事,皮荃女士系伍雯弘先生的配偶,根据《收购办法》前述规定,博升优势与皮荃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升优势、皮荃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如何(走势及意义详解)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分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4,974,065股、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3,760,000股、协议转让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3,408,452股,共计92,142,517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分别于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7日、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5月27日和2021年6月16日通过证券集中竞价减持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974,065股;分别于2021年6月3日、2021年6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800,000股。减持后博升优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为160,062,322股,持股比例由14.45%减至12.93%,信息披露义务人皮荃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仍为0.024%。
2、因上市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上升
2021年6月28日,上市公司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237,835,239股减至1,174,016,74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12.93%增至13.63%;信息披露义务人皮荃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0.024%增至0.025%。
3、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基于补充流动资金需求,分别于2021年6月28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4日和2021年7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无限售流通股共计9,960,000股;分别于2021年8月25日和2021年10月11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无限售流通股63,408,452股。减持后博升优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为86,693,870股,持股比例由13.63%减至7.38%,信息披露义务人皮荃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仍为0.0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693,87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40,555,628股处于质押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皮荃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97,22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海联金汇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博升优势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至于海联金汇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雯弘
2021年10月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皮荃
2021年10月12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9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的《告知函》,博升优势于2021年9月2日与赵川和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博升优势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4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赵川,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详细信息见公司2021年9月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2021年9月10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告知函》,博升优势、赵川和财达证券于2021年9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博升优势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赵川转让其持有的3,480万股公司股份数调整为3,140.84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转让金额由139,896,000元调整为126,261,977.04元。详细信息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021年9月17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告知函》,博升优势、赵川和财达证券于2021年9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三方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博升优势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赵川转让其持有的3,140.8452万股海联金汇股份。转让价格由4.02元/股调整为4.11元/股,转让金额由126,261,977.04元调整为129,088,737.72元。详细信息见公司2021年9月1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二、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告知函》,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于2021年10月11日完成协议转让,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赵川为公司第五大股东。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各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博升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备注: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涉及亦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董事会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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