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可以有效进行风险管理,一张小小的保单,关键时刻就能顶大用。为预防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风险,减少保险消费纠纷隐患,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理性投保五注意的风险提示》,提醒金融消费者掌握理性投保的五个注意要点,增强个人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注意一
选择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
以互助保险名义或保险名义进行的宣传,千万不要被迷惑,经营这类业务的机构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而且有些经营组织的业务模式也不会长久持续,给您的承诺可能无法履行,您的资金安全也难以保障。
购买保险第一步,就是要认清保险机构资质。您要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那里办理保险业务。对于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您可以登录银保监会官网-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要特别注意的是:以“xx互助”“xx联盟”“xx统筹”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您可别把它们和商业保险搞混了。如果您看到有互助计划、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等
注意二
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重要条款,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保险产品所提供的保障范围都是以合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为准,您要弄清楚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什么、不保什么、保费缴纳、保险金如何赔偿等,不要“望文生义”“一勾到底”或是随意跟风购买,注意防范营销过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夸大保险责任、虚假宣传等风险。在投保过程中,无论是线下购买或是在互联网平台购买,您都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费缴纳、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退保损失、风险告知等合同重要条款要明确理解后再签字。
注意三
积极配合可回溯、“双录”、回访等环节,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金融机构销售“双录”等规定。同时,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会在犹豫期内对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向您确认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退保损失等重要内容。可回溯、“双录”、回访等规定是对保险机构和保险销售人员的监督,督促他们依法依规履行销售过程中的合同内容说明、免责条款提示、风险告知等义务,也是保障您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您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告知、如实答复回访问题,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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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出台
注意四
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不被“高收益”误导
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或者承诺保证收益的不实宣传。此外,保障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您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保单工本费以外,将退还全部保费。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风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侧重不同,这类产品的保单利益并不确定,但本质上仍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要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也不要轻信那些只
注意五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或感觉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您需要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涉及要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还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
您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不轻信“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等虚假承诺,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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